”
“不全是。国外的很多连环杀人案凶手,他们在选择作案目标时,往往会远离被害人的居住地,究其原因有两点:在陌生的环境中,受害人的反抗情绪会大打折扣;另外,目击者见义勇为的概率也会降低。”司徒蓝嫣摇头道,“这个凶手极有自信,所以才放弃优势,选择在死者熟悉的环境中作案。我推测凶手可能具有成就型人格特征,这种人会在某个擅长的领域里表现出极度的自信。”
“王沐是第一名受害者,照你这么说,凶手那么自信,难不成他之前还杀过人?”嬴亮顿时紧张起来,“莫非还有未串并的案子?”
“犯罪不代表就要杀人!他自信的应该是犯罪手法。”司徒蓝嫣的否定让嬴亮放松了一些。
“照你的意思,凶手有犯罪前科?”作为高级情报分析专员,他立即跟上了司徒蓝嫣的思路。
“只是推测。另外,凶手做完每起案子后,都会在现场留下‘0617’的字样。类似案例在国外倒很常见,往往嫌犯具有表演型人格障碍,这类人渴望得到关注,甚至不惜用杀人的方式来展示自己。他们在现场留下标记,就是为了让警方把所有案件串在一起,扩大事态的严重性,以此造成民众的恐慌,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难不成本案的凶手也是这样?”
“不!”司徒蓝嫣斩钉截铁地说道,“此类凶手,他们的主要犯罪动机还是挑衅警方,造成影响。他们会选择在某个区域集中作案,只要警察抓不到他,案件就会一直发生,选择目标也具有随机性。本案横跨三省,仅作案三起,对象都是年轻女性,很规律,不符合表演型人格特征。凶手应该没有这种心理障碍,那他为什么又会在现场留下标记?”
“对啊,为什么?”嬴亮愣头愣脑地回问。
“这就是本案的难点,凶手很可能具有交织型作案动机!”
“交织?什么意思?”
“它是犯罪心理学的一个专属名词。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中,大部分凶手的动机都属于直观型犯罪动机,可以概括为三个字:仇,钱,情。但也有极少数的案件,犯罪动机存在交织。常见的,如雇凶杀人,雇主用钱买通杀手,作为雇主,他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凶杀动机,而杀手与被害人之间也存在凶杀动机。被害人的死,实际上是由两种犯罪动机交织所导致的。不过这是最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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