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身上酸痛,但是内心却非常满足。每次父母抱怨起他的工作时,他都会说到,这份工作让他感到幸福。从小到大,他对于动物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别的小朋友对小动物爱不释手的时候,他只是在一旁看着它们逗弄,却从不参与。有时候,还会被别人冠上“冷血”之名。现在的他,确实真心的喜欢上了这些小动物。回想那时候的自己,现在的他反而理解了。若是真正的爱一个小动物,不是因为一时之喜而去亲热,转瞬之间无情离去,而是给他一个家。有一句话很俗,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顾辉今天的顾客是一只大大的萨摩耶。白色的皮毛让它看起来威风凛凛,可是顾辉与它交流一会后,不禁叹道:“太欺骗我的眼睛了。”这货明明无时无刻不在卖蠢卖萌。时不时的歪耳露出傻笑,简直萌化了顾辉一颗少男心。等他和狗狗交流完毕后,终于想起了一旁的主人,然后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您家的狗实在是太可爱了。”
狗主人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哦,是吗?你喜欢的话可以和他再玩玩,这狗太蠢,我很少和他这么玩。”顾辉听着前半句很是受用,可是到了后半句,顾辉看着这狗的主人神神在在的表情,怎么听出了一股鄙视自己智商的感觉。
奈何顾客是上帝,装不懂谁不会呀,反正这功夫已经伴随了顾辉二十几年了,想来已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萨摩耶不愧于它蠢萌的名声,连洗澡也只顾着卖萌,相比其他的狗要轻松多了。送走之前,顾辉又忍不住地夸了一下:“您这狗这听话。”狗主人听后,看了一眼:“嗯,我家的都听话。”
下班后的顾辉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一个酒吧。其实,顾辉特讨厌这种地方。酒吧,不管档次多高,也都掩饰不住它是个无家可归之人的去处。在顾辉心中,再好的地方也抵不过家。一方地,一盏灯,还有一个人。
穿过拥挤的人群,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顾辉心中觉得莫名的烦躁,连拿个钥匙都要来酒吧,真烦。眼前喝着酒的人便是顾辉的前男友。其实连男友都算不上,两个人好了以后,住在一起还不到两个月,顾辉就发现对方劈腿了,立即要这人撒丫子滚蛋。此男正装逼的喝着小酒,带着醉意对着顾辉道:“钥匙在我裤子口袋里,我现在没力气,你自己拿。”顾辉看他那样,也不多话,直接就拿。谁知道此人居然早有预谋,在顾辉的手刚伸到裤兜边时,便一把抓住他的手,劲儿还不小。顾辉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松手。”此男坚决不放,低声求道:“你来真的?我还是很喜欢你的,我知道你那天是气急了。”顾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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