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先生对他人冷淡,对我却一般是好的。大抵是二十多年相依为命的缘故,先生对两个弟妹都不甚上心,独独在意我这个同胞弟弟。父母亲从我们小时就少于管教,只有先生与我两个人自个儿打理生活。而弟妹是我们三岁和四岁时分别添的。我们不常回本家去,与他们也没有过密的关系。成年前,约是十七八岁,父亲去世,本家将先生叫回去,领了两个弟妹出来,另作分家,先生这才成了我们三人的家长。
在分家前,先生所做的“事业”是街头流氓。这事说出来,并不怕有心人笑话,因为在那几片街,确是有人懂得先生的名字的。尽管我们并不敢招惹那些掌着实权的“大佬”,但年青人之间,属先生地位最高。我曾看过先生领着三五个人,一根铁棍,便将滋事的一大伙人一路打过去,打得对方个个挨在墙根下呻吟,而先生身上,只是沾了些别人的血。那时先生不过十五六岁,然而别的已成年的领头,也要听命于他。我下学回家,总看到先生在昏暗的楼道口与人谈话,嘴里咬着根烟。
我上的学校,费用很高,本家给我们的零花,只够日常吃食;学费却是先生为我供的。先生不上学,但平日里对我的课本也颇感兴趣,让我给他讲。他脑子聪明,成绩竟在我之上,令我深感惭愧。我曾听闻先生供给我的学费,是从那些大佬手底下捞出来的一点“稀粥”——油水都算不上,却已足够我入学了。我忧心先生掺杂到他们之中是危险的事,但先生只对我说“放心”,后来讲得烦了,甚至不再对我宽慰,只丢给我一个冷眼。于是我从此信任先生自有方寸,实际上他也从不曾出过岔子。先生总要我事事信任他,否则他便一整日没有好脸色。
我一度笃信,先生是适合当军人的。做了军人的先生,他身上的这些特性许是会更加明显。然而先生道,效忠国家,与他毫无“狗屁关系”,他只要“活得自在舒服”,别的一概不管,我便作罢了。
本家对先生的流氓事业十分不满,本不想将父亲的遗产交给他,但因他是长子,而我则毫无持家之力,只得无奈如此。父亲的境况,与其说是家业小,不如说是十分贫困,因此他们对我们一家都不太重视,而且本家也不愿让先生回到那里去,才索性让我们俩分了家,独立出来。
前面说过,如此轻柔的“慕”字用在先生身上,却并非不妥。若不去看先生的眼睛,他确实是好看的——若他只是静在原地不动的话。先生是留长发的,作为男子来说极为少见,但他那样并不让人觉得不适。先生的发及肩,稍稍过了肩头,印象中是到锁骨一处,平常便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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