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决定,一般很难改变。
我琢磨起钱的事。不论怎样我都不能占发小的便宜,因为我很喜欢他。他难得主动,我也想跟他一起生活。
阿真忽然拍着我的肩,说:“走,带你去看个东西。”
我点点头,和他一起逆着人流朝学校的地下停车场走去。车库的光线很暗,他又像影子一样跑得飞快,我几次都差点跟丢,便叫了声:“阿真!”
没人应我,我一下记起了噩梦中的场景,还有那些五颜六色的盒子,忽然有点头痛。
几道绿光从转角处射了过来。我跌跌撞撞地扑到边上,随即被眼前的跑车闪瞎了眼!
一辆全新的兰博基尼。
我惊呼道:“卧槽,好帅!”整个人还没反应过来,阿真已经打开剪刀门,从车里走了下来。
“酷到没朋友。”他嘴里念念有词,“早就想买了,可惜也玩不了多久。”
我绕着车身走了一圈,待心情平复下来,才问他为什么。
“不用你管。”
我回到他跟前,把他推到车盖上,故作生气地说:“你不逼我同居,我就不管你的事。”
“那不行,我不会做饭。”
我无语极了,原来他就想找个厨子,便叫他自己点外卖。刚一转身,他就扯住我的衣角,说:“我就想吃你做的饭。”还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我心软了,又问他关于车的事。
他低着头,干巴巴地说:“车是我大哥给我买的,叫我好好学医。我不好好学的话,他就会收回。”
我想我不仅不懂富二代的脑回路,更不懂富二代哥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