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得扶了眼镜,腰弯过了栏杆去看:大哥和父亲坐在桌子上,还有个女人站着布置早饭!
文寿只看得见她的背影,这女人是个短发,烫的波浪纹,穿着一身蓝绿底子绣莲花的旗袍,底下却又不伦不类地趿着拖鞋,手上正将面包碟子放到关鸿名面前:“鸿哥儿,多吃点儿!”
文寿一个箭步冲了下楼,跑到饭桌旁边,略带些喘气地给爸爸问早安:“爸爸、爸爸。”
关老爷被他卷来的一阵风吓了一跳:“哎哟,小心些,”他满面红光、春风和煦地一笑,对文寿开口介绍:“这是金飞燕。”
金飞燕转过身来,耳朵上吊的两颗大珍珠晃荡着反着光。她伸出手,扶着文寿的肩膀,又拍了拍他的背顺气,咧着一张樱桃嘴笑道:“我还是头一次见文少爷,这俊俏劲儿真是不输鸿哥儿!”
文寿擒住她的手,从身上拿了下来,客气道:“飞燕姐,久仰。”他表面客气,心里却开始嘀嘀咕咕:鸿哥儿?大哥与你有多熟络,你也配叫大哥鸿哥儿?
关鸿名在一旁专注地低头吃饭,心里头一回知道,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无怪自己的生母在关老爷面前得不到一点好脸色。他又分开心思,有些好笑,文寿在陌生女人面前原来这么刻板规矩,一点没有在自己面前撒娇发傻的神色,难怪没有女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拜伦的诗: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象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漫天;黑夜与白天最美妙的色彩;都凝聚在她的面容和目光里。
第六章
文寿是打心底里讨厌金飞燕。但他转念一想,爸爸是真老了,接个女人回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也算勉强能接受。
他这心思动得多余,他讨不讨厌金飞燕,横竖他要回美国读他的书去了,没有他说话的份。再者言,金飞燕与大哥比起来算什么东西呢?只要大哥好好的,随她金飞燕怎么闹,总有爸爸给她擦屁股的。
文寿即将启程去美国的当天,金飞燕也取代了从前关太太的位置,在关家门口给他送行。文寿穿了件横格纹的驼色外套,底下是简单的马裤,蹬双漆黑油亮的皮鞋,在门口与家人道别。他先是拥抱了爸爸:“唉,爸爸,我走啦。”接着又踮起脚,紧紧地收缩了手臂去拥抱大哥,又贴了贴关鸿名的脸,期期艾艾道:“大哥,我会很想念你的”。关鸿名每次都被他抱得简直有些胸闷,只好拍着文寿的背道:“行了行了……路上小心”。
文寿松开双臂,只当做没看到金飞燕这个大活人,吩咐下人拿起他的随身行李,转身就上了车。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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