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就很喜欢金元宝这个东西,觉得老好看了,可没见过真的,可能之前她透露了她的喜好,所以季不忘就特意给她准备了。
金元宝里还有张纸条,上面是季不忘潇洒的字迹,“喜欢吗?”
“当然喜欢!”李招娣先回答,“谁不喜欢啊!”
李招娣一个激动,直拍穆惊蛰肩膀,“我以后有钱了,我也买金元宝,一个个的都藏起来!”
穆惊蛰被打得龇牙,“妈,疼,轻点。”
别的东西不管,穆惊蛰美滋滋抱着金元宝回去了。
这一晚,李招娣躺下又爬起来,一直在换藏这些首饰的地方,就怕被小偷知道来偷。
忽然有这么多金子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李招娣一晚上没休息好。
穆惊蛰倒没想到这些,抱着金元宝休息得很好,梦里都在捡金元宝,第二天美滋滋和找过来的季不忘会合出门了。
“你怎么想起来送金元宝?”
“看你喜欢呀,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也太多金子了,还有有那么多金手镯。”
“金子好呀。”季不忘理所当然回答,“保质,还能作为首饰,打成金元宝又值钱又可爱。”
“这倒是。”穆惊蛰觉得以后要有了孩子,必须得起个元宝的小名。
想着都忍不住笑起来,季不忘奇怪,“笑什么?就那么喜欢吗?”
“没事。”穆惊蛰嘿嘿一笑,“以后你就知道了,以后告诉你,到时候给你惊喜。”
“好吧,那我就期待你给的惊喜了,我们现在去买去看看项链戒指吧,买你喜欢的,如果没找到,我们也可以去帝都再买,帝都的款式要多一些。”
穆惊蛰挽着季不忘的手一进去百货大楼,大家就知道他们是来干嘛的,热情接待,倒是还真看到了合适的。
不管是戒指还是项链耳环,作为结婚金三件,都是会一直戴一直留着的,穆惊蛰觉得比起新奇的设计,还不如买点简单经典款式的,过个几年十几年依然不过时。
季不忘只要穆惊蛰喜欢都没意见,唯一觉得不太好的就是这些都太轻了,“要是再重点就好了,重点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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