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音信全无,直到刚才才回来,开口跟我说的,就是刚才那句话。
“你要去哪里?”我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我只知道他的心里似乎从来没有定下来过。
浩天抽出颗烟点燃,吞云吐雾间说:“我要去南非了,我要去当雇佣兵了。”
“什么?为什么?”我不解,浩天是个自命清高的人,在他的字典里,一直都将雇佣兵这种物种当成低等的兵种,因为他们没有国籍没有信任,只为钱而战斗。现在亲口听他说出这些话。我的心里自然是很诧异。
“你不是看不起他们嘛?为什么要去?”
“呵,因为哥们没钱了,快要被饿死了你知道吗?我不想被饿死了,所以我没的选择。”
浩天的话我懂得,做雇佣兵,一次任务下来少说也有百八十万,这些都是我们这些穷当兵的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可是,你有手有脚有力气,做什么都行啊,干嘛要去做那样的工作?”
“我妈死了,死了之后我甚至没有经济能力给她找一处好的墓地,我一直以为我很孝顺,可是我连这样的事情都办不到,我瞧不起我自己,我不想再穷下去,你懂吗?”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懂与不懂也许并非是那么重要。
“最主要的是,我身体内的血液还没有停止流动,我不想这么快就停下战斗的脚步!我怀念子弹飞舞过耳边的声音,我怀念枪林弹雨的时光,所以,我想发泄,我想讲这些都发泄出来。你懂吗?”
我懂,自然懂,我们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一旦经历过一次之后,自然就会明白那种感觉会伴随着自己一生!
那身上或多或少的弹痕就像是战场赋予自己的纹身一样,擦不掉,忘不掉,让你永远记住那个充满鲜血与死亡的地方。
“跟我一起去把!”浩天看我,轻轻开口,眼中带着炙热。
我沉默无言,问:“你觉得,我还能打吗?”
浩天眼神诚恳,振作精神一声长吼:“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我哭了,直起了身子,从腿部拆掉了固定腿部的钢板,说:“是啊,热血依旧燃烧,让我们再次出发!”说完,伸出手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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