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笃定道:“最好的杀手——路清风。”
☆、12.是他
金贡国北边临海,西侧是西囊国,南侧是鸟语花香四季如春的峒国。这三个国家习俗风格不同,却难得的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了很多年。
路清风就是峒国人。
赫北堂半脚踏在官场,半脚踏在生意场,我却不知他竟然还知道江湖之事。
江湖上有一类人靠杀人赚取酬金过活,此类人被人们称为杀手。作为杀手最重要的职业素养便是功夫。吃饭的家伙如果不过硬便会很快被淘汰,成为江湖上的臭虫。路清风是杀手中最顶尖的人物,然而很难得的是,他的年纪并不大。
余杭这个一心辅佐慕容暮的贴身侍卫,都对路清风有所耳闻。
“因他武功过高,因他的剑过快,因他这个人还很年轻。”余杭如是说。
路清风虽然是峒国人,但是哪里有生意他就去哪,这两年不知是不是金贡国的杀人产业太赚钱,他一直留在金贡国没有走。可是想请动这位顶尖杀手,是要准备好大数目酬金的,不然他不会接单。
“尤其我们要杀的这两个人,也是顶尖高手。想必,酬金不会太低。”赫北堂沉声。
“这又不用担心。”我嗤笑“反正你家有的是钱。”
“我担心的是……”余杭皱眉“路清风是否能杀得了这两个人?”
赫北堂思索了一会儿,方才开口:“能不能杀,看他接不接单。路清风只不杀三种人。”
“三种人?”我思忖“女人?孩子?老人?”
“女人,孩子,弱者。”
后半夜,慕容暮果然发起烧来,昏迷不醒。我们三人守到凌晨,赫北堂坐不住了,他起身道:“我现在便出发,去找路清风。”
“这么早?”
“要找线人,还要等。不如在路上等。我不愿看着暮哥这幅样子。”
我又何尝愿意看到他这个样子呢?说到底还是我连累了他。我也起身道:“我同你一起去。”
赫北堂难得如此正经:“不行,你又不会骑马。”
“你可以带我啊。”
“你又帮不上忙。而且你手上还有伤。”
“这点小伤又不碍事。你就是嫌弃我咯。”
赫北堂气到:“你在这里照看暮哥多好,女孩子家家的,不要参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
我低头喃喃道:“我不想看他如此,既是你不带我去,我也要一个人找个地方,大醉一场。”
赫北堂看了我片刻,终于叹口气道:“好吧好吧,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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