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丹尼尔忽悠了,白缎皱了皱眉,冷声低喝:“放开!”
“不放!”丹尼尔死皮赖脸的不退反进,再度贴近白缎,甚至打破了陌生人之间的礼貌距离,“您需要血,我明白,喝我的不行吗?自从遇到您后,我每一餐都在努力吃有营养、能够改善血脂的食物,我相信我的血液肯定比这些经常食不果腹的平民美味的多!”说着,丹尼尔用另一只手拔出了腰间的匕首,而后毫不犹豫的用大拇指在匕首刃部抹了一下,划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顿时,空气中弥漫出了浓重的血腥味道——而这股味道闻在白缎鼻中,仿佛是琼浆玉露。
丹尼尔说的不错,他的血液的确比其他人美味了太多。尽管白缎这些天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一直在努力挑选闻起来最为可口的猎物,但那些人血液却根本及不上丹尼尔万分之一。
被美食刺激的大脑发出了尖锐的鸣叫,白缎口中的獠牙忍不住发痒,唾液也迅速分泌,立刻进入了进食的状态。
然而,白缎也是有原则的,并没有屈服于自己吃货的本能——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把持不住、喝了丹尼尔的血,就再也不能理直气壮、义正言辞的拒绝他了。
白缎实在是太了解自己的恋人了。只要你给他一分颜色,他就能蹬鼻子上脸,直接给你开一家豪华染坊!
——更何况,绝顶的美食倘若不吃到嘴里倒还好说,一旦吃了,再想要戒掉就难了。特别是对于吸血鬼这种生物来说,珍馐一般的血液,根本与毒.品无异,一口就会成.瘾。
不动声色的舔了舔自己的犬齿,如今已经颇有几分演技的白缎非但没有露出半分垂涎,甚至还皱了皱眉,带出了三分的嫌弃:“让你的血液离我远一点!这样恶心的味道,根本让我没有半点食欲!”
被白缎的指责弄得一愣,丹尼尔下意识将自己的伤口藏在了身后,一脸的不可思议:“为什么?我的血液很难闻吗?”
“非常难闻。”白缎留恋的抽了抽鼻翼,表情厌恶。
“怎么会……”丹尼尔十分失望,那金灿灿的头发都似乎黯淡了几分,“明明我一直在吃那些很有营养的东西……”
“有营养又不代表好吃。”白缎冷哼一声,“就像你们人类的药物,能治病,但谁会觉得好吃?”
丹尼尔眼睛一亮,瞬间接受了这一个解释:“您说得没错!那从此以后,我改吃一些美味的食物吧——您喜欢什么味道?草莓?蜜瓜?糖果?”
凭借本能,丹尼尔迅速吐出好几种备受白缎青睐的食物,引得本就饥饿的白缎……更加难以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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