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宿舍另外的舍友下班回来了。进来了两个人。
“嘿!你就是那个新来的?”走在前面那个林暮打招呼道。
“算半个,我每次放寒暑假都来这里做,已经连续来了两年多了。”
林暮边说边打量了一下说话这人,二十五出头,身高看上去比自己高一点,长得十分粗犷,一看就知道是出来混社会混了一段时间的人,听他说话都能听出来,十分客套。
最让林暮感到意外的是,这人左手上居然也带着一个异能手表,看来是同道中人。
“现在读几年级了?”
“刚高考完。”
“那还挺好,我叫张志杰。”
张志杰说着,拍了拍跟着他身后的那人的肩膀说到:
“这个呢,叫李明华。”
“嘿,你们好,我叫林暮,朝朝暮暮的暮。”
张志杰跟林暮简单地认识了一下后,便拉着李明华坐在1号床下铺坐着,一坐下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说到:
“明华,来来来,赶紧上线,今晚一定要吃个两鸡再下线!”
张明华也跟着赶紧掏出了手机。
这李明华比张志杰矮那么一点点,也是二十来岁,那脸看上去也是十分老熟,看来也是出来社会很久的人。而且从这小动作来看,这两个人一看就是认识很久的,像是铁哥们。不过,这李明华却没有带着异能手表。
张志杰边说边点起了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烟味瞬间充满了整个本来就狭小的房间。
“那个,林暮是吧?你玩吃鸡不?要不要一起来,我们三黑!”张志杰见林暮一个人傻呆呆地坐在床上,便说到。
“不了不了,我不玩,你们玩吧!”
林暮说完,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手机,陈年老人机,简直是上世纪的产品,按键式,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连个基本的微信都上不了,更别说玩吃鸡这种游戏了。
突然,门外又进来一个人。林暮一看,这人要比先前那两人要矮小得多,一米六多一点,带着一副黑色得半框眼睛,长得斯斯文文,那样子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像是学生。
那人见到林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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