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思知道二姐总喜欢些奇奇怪怪的歌词,调子也她所熟知的那些古典和流行音乐不同。她也学着二姐,让自己沐浴在那微寒的晨风里,尽情呼吸哈得逊河上清冽的空气,顺嘴问了一句:“新阿姆斯特丹?”
“是的。”罗兰莞尔一笑。
这地方在刚刚被欧洲殖民者殖民的时候,曾经被叫做“新阿姆斯特丹”,后来荷兰人打不过英国舰队,将这片土地交给了英国人,从此“新阿姆斯特丹”改名叫“新约克”,也就是“纽约”。
但事实上,“纽约”就是纽约自己,它自顾自蓬蓬勃勃地发展着,和它那些来自旧世界的昔日管辖者已经不再有什么关系。
它不是“新”的某个城市,它就是它自己。
罗兰带着贝思,从渡轮上下来,算是终于将双足踏在曼哈顿岛上。
柯克太太雇了一辆马车,亲自在渡口等待。罗兰和贝思见到这位和蔼可亲的老妇人,都觉得心里温暖。
“这么冷的天,哦,我的宝贝们,赶紧上车!”柯克太太招呼两个女孩。
“但是你们得自己把行
礼搬上车来,”老太太解释道,“我们这里可不像其它地方,车夫不会帮你的忙的。”
坐在赶车位上的车夫似乎听见了柯克太太的抱怨,转过身,彬彬有礼地抬了一下帽檐,算是默认了这种说法。
罗兰三下五除二,瞬间把她和贝思的三个箱子全扔上了车——对于“种田选手”来说,这点力气活儿着实是小意思。贝思也对此司空见惯。
倒是柯克太太看得惊讶不已:“你们的母亲来信说你们能自己照顾自己,看起来确实如此。”
一时马车行动,两个女孩坐在柯克太太对面,都好奇地打量着这座城市的街景。
街道两边都矗立着高楼(三层以上的楼房对于乡下姑娘们来说已经都是“高楼”了),整整齐齐,密密麻麻。每一扇窗似乎都对应着一座小小的公寓,人们在这里能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找到立足之地。
街道上行人很多,马车来来去去。
当两个姑娘随着柯克夫人下车的时候,贝思吃惊地看着各种肤色的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在街上走来走去去。在家乡的时候,贝思可从没见过这么多各色各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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