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拨号,余光扫见刚放下的黑色中性笔,赵亦晨身形一顿。
他记得还是二零零三年的时候,他刚被调到区刑侦支队,胡珈瑛送给了他一支钢笔。
英雄100全钢的笔,对于当时省吃俭用过日子的他们来说,贵得很。她平时自己稍微多花几块钱都会心疼,买了那支笔给他,却只是乐呵呵地笑。赵亦晨宁可她多吃些,吃饱些,长胖些。不过见她笑得高兴,他也就没说什么,只状似无所谓地一笑:“买钢笔干什么,我在一线工作,又不是文员。”
“在一线工作也会需要笔啊,你们吴队不是也要坐办公室的么。”胡珈瑛忙着替他盛汤,袖管卷到手肘上,小臂瘦得可怜,一张小脸却红光满面,“等将来你做了队长,也会用得上的。”
“你倒是想得早。”赵亦晨把两盘菜从厨房里端出来,“等我做队长的时候,这笔估计都不知道滚到哪个角落去了。”
她笑笑,满不在乎的样子:“怕什么,到时候我再给你买一支不就好了。”
那个时候他们的生活里没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说法,有的只是一日夫妻百日恩。
当初胡珈瑛送给他的那支钢笔,倒确实如他所料,早已不知去了哪个角落里,蒙上一层灰。值得庆幸的是,这么些年过去了,如今比起钢笔,中性笔要实用得多。
然而赵亦晨想要的,还是胡珈瑛允诺过要再送他的那支笔。
他合眼片刻,把桌上的黑色中性笔放回抽屉,锁上。
然后,他拨通了郑国强的号码。
作者有话要说:
料到了昨天第二更评论会比较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昨天第二更开头就说明了,许菡就是胡珈瑛。所以……嗯。
第5章 2-2
许菡遇到马老头,也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冬天。
杀了大黑狗,她没再回桥墩底下,只摇摇晃晃往前走,走过那座桥,找到一处死胡同。胡同尽头有几根竹竿和几块破布搭的篷,许菡爬进篷里,躺下来,闭上眼。她拿石头扎进了裁缝家大黑狗的脖子,裤管上尽是大片暗红色的血,有狗的,也有她自己的。那条被大黑狗咬得鲜血淋淋的胳膊又疼又冷,最后麻木得没了知觉。
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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