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又像是猫,又像是小狗狗,这个反应实在是太可爱了。
“宝宝,还可以吗?”
宋且用力的点头:“好舒服。”
陆北淮被这‘三个字’取悦,挑眉笑道:“喜欢狗狗这样哄你吗?”
“……别喊狗狗了。”宋且低下头,见自己还那么精神,身体酸痛又想玩,想到什么抬眸看向陆北淮:“陆北淮。”
“嗯?”陆北淮的手没停下,目光就没从这张脸离开过,额头布着薄薄的汗,脸红得透出健康运动过后的红晕,漂亮得不像话。
他从厌恶到猜疑再到觊觎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但努力让对方喜欢上自己实在是花了很多心思,太长时间。
可他没有后悔。
因为李轲说的话都是对的。
——老板,我说真的,谁都爱温柔有礼散发才华的男人,会比做一只疯狗来得更吸引人。
——我们追求人首先得让人的第一印象是个正常人,你说你要疯的话,那晚上不是大把时间嘛对吧。
宋且感觉到自己的被结实的腹肌拨弄着,他看向陆北淮:“……我觉得,你好像变了。”
“我哪里变了?”
“我不喜欢你之前那样,也搞不懂你为什么突然会发疯。”
“那现在呢?”
宋且想到昨天,再想到昨晚,再回想到从前,以及他来到美国后陆北淮的改变。
在这段充满着被动的剧情中他们的关系同样充满矛盾挣扎,他知道剧情所以想尝试救赎陆北淮,不想原剧情发生,可他又怎么想到陆北淮这人这么固执,等他想放弃不救了,这人反倒不乐意了,开始发疯的缠着他,什么胡话都说出口。
甚至在英国重逢后这人也还是这样,步步逼近,充满着压迫和占有欲。
可似乎就是他发的那次火,说出口的决绝话,这人有点改变了。
再到他来美国,他们成为了合作关系,关系止步于工作关系,又似乎擦边而已,每天一声宋特助,就是一杯小米南瓜粥,雷打不动的送了整整一年,他的保温杯都可以拿出去卖了。
除此之外,就是陆北淮的能力,他承认自己被这人的性格带上很多滤镜,却又不得不承认,在抛开滤镜后这人的工作作风充满着人格魅力。
从那次比他快一步发现被做空的趋势,这人不是在帮他兜底,而是在提醒他,并迅速做出应急公关的处理。
他承认自己是有点智性恋,喜欢聪明的人。
这人对自己的心思他知道,而那份随着年龄增长,阅历沉淀的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现在也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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