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也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摆摆手道:“无妨,这笔银子是我和当家的都同意了的,毕竟是老头子疼了这么多年的孙女,偏疼一些也无妨。这天气虽说前些年不太好,所幸咱们家田里的出息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再说我瞧着,新帝即位之后,这天就更好了些,想必也会越来越稳当。加上这两年海运投资的分红也稳定下来了,每年少不得有二三千两银子的进账。多给她一点也不打紧。”
大周明文规定,官员不准经商,所以官员最大的收入就是俸禄和房铺田产的出息了。为了防止土地兼并,从周仁宗起就颁布了新的土地法,并推行了摊丁入亩的政策,同时规定了不同品级的官员最多能购买多少亩的土地,多了的话就会缴纳重税。
因此在大周朝,官员通过买地来能发家致富是不现实的。
既不能经商,又不能多买地,那些官宦人家想要维持体面的生活,也只能另辟蹊径了。这些年海运多了起来,海外带来的一些东西都成了紧俏货,因而海上投资时兴起来。许多官宦世家的后院女眷们,在丈夫的同意下,拿出银子出来投资。
海上运输不比内陆行商,虽然市场大、利润多,但风险太大了,船毁人亡的事常有发生,稍不留意本钱就打了水漂。
先帝期间,大周对于海运并不是很重视,官办船只不是很多。可是大周世家子弟对海上的很是稀罕,因而这方面的缺口很大。官府因此也鼓励民间自行建船出海。精明的富商自然知道海上利润不小,可所伴的风险也成正比。再说了,大周那么大,自己的买卖有的是地方做,没必要冒这个险。
因而现在投资海运的都是一些孤注一掷的亡命之徒和一些小商家。对于官宦家眷的这种投资,相关部门也是默许的。
第10章 亲情
林家也是三年前才开始参加海运投资的,也是他们运气好,这三年下来所投资的货船都没有翻船的事情发生。不过林家毕竟家底不算厚,每次投资的都不多,但就这三年,已经陆续给林家带来将近五千两的额外收入了。
其实大周还有一种投资是不少官宦之家都在做的。就是和当地的富商合作,投资他们的买卖,最后拿分红。这种方式可比海上投资稳定且得到的回报多的多了。
可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变相的受贿:官员出很少甚至不出钱,在商户行商的时候给与各种便利;每逢年节,商户们就送来大笔的银子,说是投资分红。这摆明就是官商勾结。
这种行为不查出来则已,一旦事发,少不得就是抄家流放。
但就是这样明显犯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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