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叁的说法,最近张谷鲈也是该到B市了。
那边回的很快:【择日不如撞日,今晚行不行?】
林瑾欢挺乐意:【去哪?】
张谷鲈:【让林三去接你。找了个新开的场子。】
他们几个一直“林三林三”地叫林可叁。据说是因为这样容易写,甚至图方便直接写阿拉伯数字。
林瑾欢咬着唇想要说不麻烦林可叁,思索了几秒,又将打好的字删掉,发了个“行”。
*
张谷鲈的时间约在晚间,她掐指思索了会,大概率是要去烧烤摊。
烧烤她是挺喜欢吃的,但她的胃其实不是很好,怕赶不上时间,早早煮了碗白粥,暖了胃。
林可叁打电话过来时,林瑾欢才拖拖拉拉将碗筷洗碗,连忙跑进厕所补上口红,中途膝盖又撞了次桌角,疼得哼了一声。
林瑾欢一时紧急没有掐断通话,林可叁也没急着挂,这时听见这声,挑眉:“怎么了?”
林瑾欢:“没事没事!我在穿鞋子了!再等一下!”
她这会腾出手掐了电话,不多时便看见俏丽的身影从小区的大门快步走出,左顾右盼的。
林可叁按了按喇叭,这姑娘才吭哧吭哧小跑过来。
林瑾欢也是漂亮了。一件白色的卫衣套着灰色的冲锋衣,底下是黑色的半长裙。
一头秀发柔顺又好看,顺着她小跑的幅度轻微晃动着;她的眼睛在看向这边时亮起来,嘴角微微扬起,鼻梁挺拔得恰到好处,两颊边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
当她拉开副驾驶的门,车内的灯光随即亮起,洒在她弯腰凑近来的身上。
顺带着一丝微不可闻的果香,轻柔又不甜腻。
林可叁注意到她今天涂的口红与之前正红色的范儿有些差别,她的唇形很好看,不薄不厚,此时带着点粉调的,水水润润,将将要开口讲话时微微嘟起,又纯又有点诱人。
林瑾欢一边拉上安全带,侧过脸朝林可叁莞尔,不料两人中间突然多了个脑袋,还戴着顶米白色的贝雷帽,参杂着兴奋与小女生的激动的声音在左耳边响起:
“是三哥的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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