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点霹雳吧啦地往下砸,秦声的力道好像也受了雨势的鼓舞,只增不减。
肖笛不可抑制地发出几声性感撩人的娇喘。
秦声只好伸手去捂肖笛的嘴。
毕竟在他心里,论销魂,他的手远不及这把嗓子的十分之一。
但不捂还好。
潮热的掌心覆上去,温暖而独特的体味钻进鼻腔,肖笛立刻失了心智。
最后,肖笛只好抓过薄被咬在嘴里。
秦声帮他取下来的时候,被角洇湿了一大片。
……
都听出了薛曼的话有所指,秦声还是面不改色地叮嘱:“您睡眠不好是老毛病了,回头我带您去看看中医。”
薛曼只给了秦声一个“你轻点折腾”的眼神,然后去跟肖笛交待:“孩子回去歇着,有什么事儿尽管使唤那臭小子,千万别心疼。”
肖笛笑了笑,心说我的人我怎么可能不心疼。
薛曼一走,秦声就使出了浑身解数,专心致志哄媳妇。
掐指一算,三天后他们就要开启另一段异国之旅。
所以三天不碰?怎么可能!
但肖笛这次真的很难哄,不仅不让他碰,连话都懒得跟他讲。
所以秦声采取了狗皮膏药的方式来软化气氛,走哪儿跟哪儿,也不说话,就尽职尽责地当个跟屁虫,跟到你消气为止。
肖笛上厕所,他跟着。
肖笛去喝水,他跟着。
肖笛去洗澡,他也跟着。
就像一只可怜又招人疼的大狗。
站在花洒下,肖笛朝这只大狗扬了扬下巴:“干嘛呢,不过来。”
“我哪敢啊。”秦声站着不动,阴阳怪气地说,“你不发话我哪敢碰你。”
“没让你碰我,”肖笛食指勾住秦声的衬衫领子,把人勾到面前来,为他宽衣解带,“但我可以碰你。”
……
两人一起洗了个气氛融洽的鸳鸳浴,彼此也就当那个“三天内不许碰我”的口头约定不算数了。
肖笛不忍心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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