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团团抬头看了看院子里大约四五米高的杏树,再次感受了一下身体里残余的点点灵力。
叶团团:……
再见,打扰了,现在的你我高攀不起。
洋柿子是叶老太特地为叶金宝讨来的苗子,洋柿子的产量不高,叶家自留地又少,总共没种两颗。每次结果都没叶团团的份,只能眼巴巴看着叶金宝吃。
她活到现在,可从来都没吃过洋柿子呢?光看原身的念念不忘,都能想到该有多美味。
“娘的,饿死老子了。”
叶金宝“哐当”一声踹开大门,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把蹲在旁边的叶团团撞得一个踉跄,连头都不回。
他疯玩了一上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作为叶家的独苗苗,叶金宝深受老两口的宠爱,比叶团团小两岁,已经十六岁的半大小伙子,从不下地干活,成天和村里一堆二流子混在一起,游手好闲,不干正事,说脏话倒顺溜得很。
“傻子,奶把我的早饭搁哪儿呢?”
平时奶奶不都把饭放在桌子上吗?怎么会没有呢?叶金宝丝毫没怀疑叶团团,理由很简单,因为她不仅蠢而且胆子比老鼠还小,十分惧怕她。
“我吃了。还有,你再敢叫我傻子,我揍死你。”
叶金宝觉得他眼睛和耳朵一定是出毛病了,不然怎么会看到傻子忤逆他的一天。
他瞪着一双眼,牙齿咬得咔咔响,双拳握紧,一步一步走到叶团团面前。
“别挑战我的耐性,你他娘的是好久没被我揍了吧,皮痒了是不是?”
叶团团才不怕他呢?更别说她手上还握着免死金牌,得意洋洋地说:“你揍吧!我就告诉所有人,你看上了何寡妇的女儿何小芹。”
“嘘,嘘。”叶金宝赶紧捂住叶团团的嘴巴,惊慌得口舌打结说不出话来,“你怎么会,会知道这件事?”
这件事是隐藏在他心里多年的秘密,即使是最好的伙伴,他都不曾倾述过。
何寡妇在第三生产大队简直是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年轻时死了丈夫,生活作风极不检点。这几年经常在大队上被□□,死不悔改。刚从牛棚放出来后,又迅速勾搭上一个男人,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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