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初酒量很一般,也就是仗着他会来接,所以才放肆了一把,要不然她滴酒不会沾。
眼前开始已经出现幻影,这一声却又把她拉了回来。
因为他每次这么喊她都少不了折腾。
“我都被当成狗了,”他看人的眼神极富暗示性,“也不介意做点狗做的事。”
曾如初看懂他的意思。
大庭广众的,经过刚刚那么一闹,她有些不好意思,想将话题岔开,“你回来干嘛?”
“想当面跟你说句,”傅言真屈指蹭了下她的鼻尖,“生日快乐。”
今天是她生日。
他风尘仆仆的,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
雨势有增无减,车载音乐正放着一首老歌。
《十年》。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但幸好,开局相似,结尾不同。
作者有话说:
开文啦,嘿嘿,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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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都说距离产生美,所以顾烟迟一直觉得余烈不可能喜欢上她。
她和余烈家住对门,从小一起长大,甚至穿过同一条裤子。
那年流行齐刘海离子烫。
开学前两天,她赶潮流去烫了一个。回来路过他家时,手残地敲了下门,又脑残地问他美不美。
他表情淡漠:“还行。”
她心有不甘:“还行?”
他神色恹恹地又看她了一眼:“你光头的样子我都见过,顶个锅盖不算什么。”
“……”
#余烈一点都欣赏不了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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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一起的某天,俩人包饺子。
顾烟迟问他:“孽孽,你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在我妈肚子里,”余烈用沾满面粉的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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