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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她话音刚落,陆珂和许言臣都停了动作,许言臣一时防备不及,被巨巨扑倒在地板上。
巨巨用舌头在他脸上可劲地舔着,唾液声啪啪作响。
陆珂想笑又不敢笑,揪着狗绳把发狂的巨巨拖到客房锁了起来。
许言臣起身,通身气势冷如冰锋,眼色于暗沉间夹杂着几分火气,“它,叫巨巨?”
“……”陆珂心想,追人之路可以宣告终结了。
没有哪个男人会乐意自己的名字被用在狗身上。
关键是,她给狗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想他而已啊!
要不是怕别人轻易猜出来,她恨不得给狗起名叫臣臣。
一叫名字,臣臣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抚慰她在许言臣那里屡屡碰壁的小心脏。
“你妹起的,你找她去。”
对不起了小黄,铁闺蜜就要做好躺枪的自觉。
陆珂递给他一包湿巾,婴幼儿级别的,柔软亲肤,“过来串门?”
“许老师过来给你们俩上一堂社会课。”许言臣接过湿巾,在沙发上坐了,擦干净脸上的狗的口水,朝陆珂抬抬下巴,“把纸和笔准备好。”
立秋乖觉地问他要喝什么。
许言臣说,“随便。”
“哦,喝随便,好的。”立秋走了两步,转头小碎步挪回来,“许公子,随便是什么,凉的热的?碳酸还是茶类?饮料还是白水?”
“倒点开水,泡点枸杞。”
“好的明白。”
陆珂果真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张白纸和一只签字笔,“你写?还是你说我记?”
许言臣指尖捏住她手上的笔的尾部,接过来,在纸上龙飞凤舞地落墨,“慎易以避难,敬细以远大。”
他写得很快,字却工整好看,是标准的行楷体。
文科生应试以楷体最佳,他这应该是写快了,严谨中多了几分随意的勾连,但不影响整体的美观。
他的指尖应该触碰到她的手背,那点温热会燃成熊熊大火一直烧到她心里。这不才是言情小说的一般套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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