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是最能接受的。
但其实根本不拥有解释的话语权。
那终究是别人的孩子,我强抢过来,自以为是自己生的,其实是不道德的。
原作者写的叶白衣他就该那样,那确实就该那样;而演员老师演的叶白衣也已经臻于完满,无可挑剔。
我一个人坐在海边抱着膝盖,面对日升月落,看久了,居然还以为自己是后羿了。
拉开弓就妄想改变什么,看到九个太阳,而我想要它唯有一个,就弯弓搭箭试图射掉剩下的几个。
我笔下的叶白衣算个屁啊!
而我又有什么资格和他真正的父母叫板?凭借我出色的解(出)释(丑)能力?都知道只要开始用心解释,但凡开始动脑判断,就输定了。
从盒子里盲取黑白球,取出一个序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认为这不是偶然。
我激烈地论辩着,认为黑白白白黑黑黑这个顺序前后矛盾,最后应该是白,所以我撕烂了盲盒,开始盯着球去取球,摆成了一个我所以为的序列。
然后告诉全世界这是对的,因为它让我舒服,也让球舒服。
球是不会不舒服的,球只是球,而自始至终,其实不舒服的就只有我的眼睛。
其他观展人不会觉得这有必要,球也不觉得这有必要,只有我自己觉得这有必要。
终究是小丑。
……
这世界是不可解释的,除非我是世界本身。
所以卖火柴的小女孩放下了火柴,决定去做世界本身。
去当个卖女孩的小火柴。 我发现很多人不太看我的“作者有话要说”,没能去真正理解我笔下的这个叶白衣,终究还是选择了看客的视角,在我的评论区里说一些那种话,这让我感觉有些沮丧。
我煞费苦心把叶白衣写成了一个人类,而不是一个神格人,就是为了让大家不要以看客视角去高高挂起,而是去体会“叶白衣真的是一个人类、是我们所有人的同类,他也值得生而为人的一切体验”这件事。
虽然说“理解”这件事可遇而不可求,但毕竟我做了这么多的努力,我觉得我还是再进一步争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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