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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都出发了,大王也不能自己在河滩上晒太阳,它也慢悠悠跟上去。
一只花豹正被豺群追杀,花豹凭借速度的优势暂时无伤,但豺群紧追不舍大有不弄死花豹誓不罢休的态势,这两方动物就在距离她睡觉的地方不到八百米追逐奔跑。
这条河流的两岸没有大树,最粗的树也不过碗口粗未必承载得了花豹的体重,而就算是碗口粗的树也距离花豹很远,现在它是一只花豹被一大群豺围剿,带领这群豺的是一只巨大的黑豺,它长相端正比起一只豺更像是一只狼。
这不就是天天跟着我们蹭吃蹭喝的那只黑豺吗?原来它是豺王啊?可是豺王怎么那么懒?
郑茜知道荒野之中生存是一件大事,却没有意识到荒野之中所有的动物都是懒惰的,它们必须保留体力捕获猎物,守卫猎物,也必须在顶级掠食者靠近时拔腿就跑,在生存压力之下豺必须得变得在人看来懒惰。
就连大王原本也是只游手好闲的老虎,它更喜欢打跑别的猎食者抢夺猎物而不是自己捕获,直到发情期到来它过于充沛的精力无处宣泄才会挑着最强的猎物去捕杀,甚至在不需要捕猎的时候也会去杀死熊。
大王经常会独自外出几个小时,在郑茜看不见的时候,它已经杀死了叁头懒熊和两条泽鳄,还有一头巨大的白肢野牛——白肢野牛可不是懒熊那么无力的对手,最大的白肢野牛可以长到一吨重,就算是孟加拉虎,强杀雄性大白肢野牛也有巨大风险。
如果郑茜知道大王每天出门打架,一定不会让它再跑出去了。
不过这也没办法,毕竟也没有谁会向她告状她的坏老公今天在外面干了什么离谱的事情。
交战双方是一只花豹和十二条豺,如果有需要的话这个数量会达到二十四只,这是豺群全部的可投入兵力,再多就是没有战斗力的幼豺了。当然,幼豺现在已经没有了。
黑色大豺蹲坐在地上注视着花豹,这次豺群投入一半的兵力,哪怕是惊动了懒熊和懒熊发生了短暂冲突它们都没有放弃围猎。
猫科动物的rou并不好吃,豺群也并非是一定要吃花豹rou,但这只花豹对它们而言是必须消灭的。花豹在豺群捕猎时潜入其巢xue,杀死了全部八只幼豺,遭来了豺群不计代价的围剿。
老虎的出现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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