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浓给迟新梅解释了一下道:“其实意思就是我给你钱, 但是不参与其中的管理,火锅店后续的运营开展都归你管, 而我只负责分钱, 这也就是一人出钱一人出力的意思了,我出钱你出力,分工多明确呀!到时候我们一人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分钱对半分。”
迟新梅还是有些迟疑, 现在关于火锅店的各种好主意都是阿浓提出来的, 钱现在也要阿浓出,她只出一点力,就分一半的钱, 怎么看都是她占了大便宜了, 她觉得这样还是有些不妥, 毕竟阿浓有钱又有主意,完全可以自己开店赚全部的钱, 而现在提出这个资金入股的主意,明显就是照顾她呀。
“这不行, 我还是觉得我在占了大便宜了, 我什么都不出就分一半的钱,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而且主意都是你出的,我觉得我更适合给你打工,到时候你给我发工资就行了。”迟新梅对着阿浓摆手道。
迟新梅说得对,阿浓的确是可以自己开店, 自己赚全部的钱,但是关键她对开店做生意不太感兴趣呀,要她以后每天都围着火锅店转,她是做不到的了,她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己未来的方向了,做一个文学工作者,或者说的高大上一点---当一个作家。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就算因为有着后世的经验,对开火锅店有很多想法,但是却也不想真的把精力都投入进去,再说了,她家已经够有钱了,现在她mama的公司早就成立了,现在还很出名,名下服装工厂早就开到各省去了,所以完全不需要她放弃自己爱好去赚钱。
再者,她要是真的想靠着火锅店赚钱,如果不想放弃自己的写作事业,那么肯定是要雇专门的经理去开店了,把事务完全委托出去,自己就偶尔出出主意,而为了让她请过来的经理人对她死心塌地,卖力工作,她肯定是要给人股份的。
既然左右都是要自己出钱,然后给人股份来帮她开店,那么为什么不优先考虑自己的好友,让好友赚钱呢?当然这也主要是迟新梅有做生意这个心思,如果迟新梅也是跟她一样都是对写作事业感兴趣,她还非要把迟新梅往做生意上拐,那就是缺了大德的。
“我当然可以像你说的那样,自己出钱开店然后赚全部的钱,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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