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摇滚乐队的路数。
只是,他们的歌里所传达的思想,其实还是十几二十年前的年轻人关于人生的迷茫与呐喊,与当今的年轻人之间稍微有一点隔阂。
这一点是他们的缺点,但同时也是他们的优点,因为很多喜欢摇滚乐的年轻人,本身也很向往那个年代的一些人文气质。
这次他们唱的是他们乐队的一首非常经典的老歌,摇滚乐盛行那会儿,这首歌在国外都深受追捧。
阮苏听到歌名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了一下,此时直播前的弹幕也全在刷:
【布洛芬这次动真格的了,鹿野,危。】
【虽然没有淘汰制,但还是不希望陈在野输,呜呜,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布洛芬真的好强。】
【是啊,主唱那把嗓子真绝了,这种阅历丰厚的沧桑感,鹿野那几个年轻人根本表现不出来。】
【但我觉得鹿野年轻也非常有年轻的特色啊,为什么你们就得觉得老的是好的呢?】
阮苏虽然看不见弹幕,但此时两边的尖叫声已经把她淹没了,方才同她说话的那几个女生,不知道是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样的认同感,每号叫一遍,就问她一句:“怎么样?”
“是不是超绝?”
“比你们家陈在野哥哥怎么样?”
“你哥哥这次输定了。”
她们一口一个“哥哥”,阮苏脑海里不可避免地又浮现出那天晚上她被陈在野逼着喊“哥哥”时的模样,她的脸热了热,一时有点走神,再回神时,场内已经安静了下来。
旁边的女生正用肩膀撞着她的肩膀,阮苏迷茫地眨了下眼,听到女生揶揄道:“你上大屏了。”
“欸?”
她抬起头,发现舞台后方的大屏此时正拍到台下粉丝的画面,一堆布洛芬的名字里面,她头上那句“陈在野是我老公”看起来格外惹眼。
她皱了皱眉,旁边的女生又说:“你这个还挺高级,是现场感应的吗?还会根据舞台灯光的变化改变颜色,难怪刚刚开场的时候不亮。”
阮苏的目光停在另一侧舞台上正盯着大屏幕看的陈在野身上。
完蛋,她想。
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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