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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清晖被推了个趔趄,觉得脸上大为无光,略有些气急败坏的伸出手要去抓云凛的肩头。
小凛,你怎么脾气这么大,在我朋友面前不能给我个面子吗
毕竟宿清晖这个人,最在乎的就是他的面子。
可他话还没说完,手腕就被人在半空中按住了。
那只手手指修长骨节明晰,生得惊才艳艳却十分有力,捏着他手腕的手指就像是铁钳,逐渐收紧恍若能把人的腕骨捏碎。
宿清晖一抬眼,就看见一个五官精致眉目张扬的男孩子,正一脸不好惹的看着自己。
这张脸视觉冲击力极强,而且接下来这男生开口说话不光嗓音苏,最令人咋舌的是,态度奇差。
是不是你的就乱伸狗爪子?怎么着臭流氓是吧?
根本一点儿都不给脸。
宿清晖自然不认识沈颂,但是沈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宿清晖。
这老男人就是那天在餐馆里摸云凛头发的男人。
还挺会趁人之危的。
简直不知死活。
捡人之前也不看看有没有人护着,瞎了狗眼了。
云凛是单身,沈颂听得真真的。
反正云凛说什么,他就信。
所以对咸猪手也手狠心黑的不客气。
宿清晖着实是个要脸的人,他那么好面子,不能在人前让别人看出来自己力气不济,怎么说他也是天天健身的商务精英人设。
你是谁啊?宿清晖瞪着身高一米九的沈颂,活动了一下手腕,看起来并不想输了气势。
沈颂冷笑:我?
他一副你不配的表情。
我也不介意你叫我一声爸爸。
关键是说出这么呲儿的话,用的语气竟然还很大度。
宿清晖差点气得心肌梗死,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压低了声音恫吓:你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说什么呢?别自找麻烦。
毕竟宿清晖身后还有很多朋友,他不想动手,丢了风度。
可也确实失了几分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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