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能干很多事,在凌晨路面不拥挤的情况下,她可以从市区穿梭到郊外,再从郊外重新回到市区。
沃尔纳他们开着车去了市区所有她经常去的地方都找过了,半点踪迹都没有,沃尔纳猜测她可能是去了郊区。
弗朗茨不太明白,“她去郊区干嘛?”
“去公墓。”
她很经常去公墓的,每次有事情想不明白的时候,她就要去公墓,悄悄地去再悄悄地回来。
她去看望她曾经的朋友,朋友化作了一捧黄土,墓碑由大理石纂刻,冷冰冰的一点温度也没有,但于她而言,那好像是唯一能得到安慰的地方。
八点多的路面正处在早高峰的时间段里,车辆堵的水泄不通。
别人是郊区进市区要上班堵的生不如死,他们是市区要出郊区,照样卡在高架桥里上不去下不来。
有弗朗茨在,沃尔纳通常是不负责开车的,他负责打电话,打了无数个白蓁蓁也不接。
车载音乐结束了一首律感十足的英文歌,自动切换到了下一首,前奏是泛着nongnong致郁系的钢琴独奏,沃尔纳不想听它,直接把它切走了。
弗朗茨正听得上头,不乐意歌被切走,先是随口找了个话题, “我们现在去郊区,要是正好碰上白蓁蓁回市区,那我们这趟不就白去了?”
手指悄悄一按,把歌切了回去。
沃尔纳睨他一眼,早有预料般再次切走了它,“白蓁蓁跟我们之间不会这么没默契。”
“我们跟她要是有默契,就不可能转了一早上都没找到她的踪迹。”歌又被切回去了。
歌又被切走了。
……
往复好几次,两人都觉得对方幼稚,最后歌曲还是回到了致郁的钢琴前奏。
光听这个前奏,一定没人想得到它的歌名叫咫尺天涯。光看这高架上排起的无尽长龙,他们也一定没法想到,会在这种地方,同白蓁蓁狭路相逢。
她在栏杆那头,走的是回市区的道,摇下车窗摘下墨镜,表情一言难尽。
他们在栏杆这头,走的是出郊外的道,摇下车窗摘下墨镜,同她对视的表情也一言难尽。咫尺不足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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