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段忽然要跳楼自杀,当时全班都停了笔,一脸惊愕地回头看过去,只有陆时琛自始至终没抬过头,且提前交卷出了教室。
陆时琛的性格用不爱凑热闹来表述远远不够,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极度冷漠。
这根狗毛到底是怎么沾在周衍裤腿上的?假设陆时琛的那条狗正处于脱毛期,而这根狗毛恰好被风吹到周衍身上,这种几率是不是存在的?孟钊想到这里,又觉得这种想法有些荒唐,这也太巧合了
不管怎么说,他需要先把陆时琛叫过来,问清楚当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老旧小区。
钊哥,我打过电话了,他说半小时后过来。程韵放下电话,跟孟钊说。
嗯。孟钊应道。
这人声音也挺好听的。程韵凑过来八卦,钊哥,我刚看见他好像还跟你是一所高中,你不认识他啊?
认识,一个班的。孟钊没打算避嫌,不过不太熟,不会影响办案。
哇,这是缘分啊程韵感叹了一句,又问,为什么传唤他啊?
因为他孟钊顿了顿,有犯罪嫌疑。
程韵嘴唇微张,有些惊讶。
一会儿他来了之后你跟周其阳一起,重点问他案发当晚为什么要去那个小区,其他的问题,自己根据资料整理。
我来问?程韵有些紧张,可我从来都没做过这事儿。
那这次就练练。孟钊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陆时琛身上有作案嫌疑,而这嫌疑又显得有点蹊跷,这种情况正好适合给程韵这种新人练手。
自打孟钊当上副队长之后,队里的实习生基本都是他来带,这也是徐局喜欢孟钊的原因之一。孟钊虽然脾气爆了点,但对实习生的帮助确是实打实的,他带出来的人,侦查能力和抗压能力都能在短时间内提高一大截。
陆时琛一向守时,半小时后开车到达市局。
他开了一辆保时捷的帕拉梅拉,穿了一件黑色的薄款长风衣,一下车,就吸引了几道视线。
市局不缺富二代,但这么高调的可不多见。
程韵的位置在窗边,正对着一会儿的讯问犯愁,一歪头瞥见楼下出现一长腿帅哥,从时间和气质分辨,应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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