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70胜的球队前进,夺冠的指望,偶像的关注度,场上场下的事情全部压过来的时候,他明白了科比曾经背负的担子有多么沉重。
本质上,他是邓肯、伯德、哈夫利切克那种躲着镁光灯的人。
现今他为了向巴斯家族证明自己也可以成为世界的焦点,在旧时光借哈夫利切克的身份与马拉维奇成为好朋友,又在纯黑世界里同老鹰打了上百场比赛。
没错,是上百场。
每场比赛,马拉维奇都会展示一个新动作给他看。
除了打,他还作为观众飘在球场上看了上百场老鹰和凯尔特人的比赛。
这些累积,是旁人一无所知的。
他可能是所有存活于世的人里最熟悉1970年老鹰的人了。
就算是看过老鹰比赛的球迷,和那支球队尚且健在的老人,都不如他熟悉。因为人类有美化过去的习惯,但那些事情,对韦夏来说,只是每天晚上都要温习的梦。
他记得清清楚楚。
现在他已经证明,他可以成为偶像级的球员。
走在街上,10个人里总有23个人穿着他的球衣,那可是客场。
而在费城,穿他球衣打球的人很少。这就像在中国穿乔丹的球衣。中国称乔丹为篮球之神,你穿神的球衣,那得要多大的勇气?
费城同理,越是邻近韦夏,越是对他敬如神明,穿他的球衣去野球场打球,除非真能凯瑞所有人,否则,只会被针对和嘲笑。
76人和快船的比赛,以前者保卫主场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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