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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行人走后,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把脱臼的另一只胳膊接好,才艰难地站起来。
拖着一身伤走了一遍昨天的路线,路上从一家酒吧打包了馄饨,回到仓库,钥匙插在锁孔里,我却迟迟没有转动,门有被撬过的痕迹。
打开门,果然,人不见了。
我走进去关上门,鼻血又开始往外冒,滴在衣服和地上。我坐在床上打开一次性饭盒,开始吃馄饨,大份是12块钱,小份才8块,应该买小份的。
馄饨汤里染开一滴滴鲜红,鼻血还在流,我咀嚼着嘴里的皮馅,拣起一块带血的馄饨,放进嘴里。
应该杀了宋听雨的。
把他的尸体剁成肉馅,包进人皮里,应该可以吃很久。
宋听雨应该是不难吃的,他的皮肤很细腻,身上的肉很软,从那节断掉的手指就可以看出,他的血肉应该相当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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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跑了,就再抓回来。
不,下次见到直接杀了,搭上李总这条线或许可以买到枪。再不济,制造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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