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天空是深蓝色的情书,骄阳是落款的署名。
易怀临站起,看下小猫吃饭,一动不动的,比猫还要乖。
陈则言在二楼阳台上刚打完电话,不经意间看到了他,不知不觉就看入了神。
为什么会喜欢他?
——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没有人像他一样,短发时清爽利落,天热时会把刘海理到后面,露出白净饱满的额头,在操场上挥洒自如,晶莹剔透的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拥有蓬勃的生命力。长发时温柔乖顺,天冷时带着白色口罩和围巾,微分的刘海被寒风吹得凌乱,就在发尾扎个小揪,漂亮得独具一格。
他身材颀长,标准身高,身材精瘦,长得白净,头骨圆润,脖颈修长,锁骨漂亮,眸色黑亮,哪里都漂亮,哪里都动人。
夏天给人清凉的感觉,像是被冰镇的热带水果,穿着白衬衫干净纯粹;冬天给人温暖的感觉,像是温暖的小火炉,穿着暖色的棉服不臃肿反而板板正正。
善良,会帮助别人,哪怕自己不方便,会尽力照顾到身边每一个人的感受,会喂养流浪猫……
唯易怀临,他纯粹又干净,把美如此具象化。
离城到了五月份,气温飘忽不定,时而燥热难耐,时而气温骤降,易怀临穿着白T恤,抬着头,抬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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