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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我不是第一次干了,很有经验。
那时候穷,我第一次干这种事,是加了一个不知道哪家的大小姐,就只为了骗一点钱来吃饭。
当然,那个大小姐我很快就断掉关系了。
断掉的理由是:我要自杀了。
不知道那个大小姐后来怎样了,但我很有信心,可以凭借经验,拿下你。
还记得我那时申请好友的留言:我是你一个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
蹩脚的理由,蹩脚加人方式。
所以,加你的时候,我几乎抱着不可能通过好友的心情去的。
但是,你同意了。
也许,在那时我就知道了,在你所谓冷淡不近人情的外表下,只是一颗寂寞已久的,卑微而孤独的心。
不然,你不会通过一个所谓小学同学的好友申请。
后来,你印证了我的猜想。
你没有朋友,从小因为罕见的银色发色被孤立,也自然没谈过恋爱。
当然,你很漂亮。
但,漂亮到让所有男生都对你高不可攀。
你家里也很有钱,有钱到在当时的贵族学校里,没有男生敢炫耀他们,来引起你的注意。
我和你刚开始时,只是有一句没一句聊着。
你不怎么会说话,每次我胡编乱造一些经历后,你只会简单的说一声“嗯”。
你甚至连年轻人流行的表情包都不会发。
当我把朝霞的第一缕阳光发给你时,你只会说:“好漂亮”,然后,再发一个咧嘴傻笑的黄豆表情。
很木讷。
但是,很可爱。
我们的关系在一段漫长的时间内几乎没升温过。
但是,你好像渐渐习惯了我发早安和晚安,也渐渐习惯了每天我开变声器,给你唱《晴天》的60秒片段。
你很有耐心,每天都能通过我唱歌时不同的语调,判断我当天的心情。
我就那样每天都不厌其烦的唱着,从来都不换歌——因为我就会唱这一首。
而你也不厌其烦的听着。
每当我事情太过繁多,没时间唱时,你就会淡淡的问道:“今天的晴天呢?”
我那段时间觉得你好好笑,也好无聊,会听一个没见过的人,每天唱平淡到从不更换的歌曲。
我与你的晴天之约,默契的上演在每一天。
我们谁都没提各自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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