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着耳上的银环轻颤,泛起星点在少年耳边汇聚成一束光团,霎时幻化成了一只巴掌大小的银紫色灵蝶,那是他从小养到大的蝶蛊,通人性的很,定然是察觉到了他的心绪才出来的。
“回去吧玉腰奴,我没事,天要亮了。”蝶蛊见不得日光,温绰屈指让玉腰奴停靠了一瞬,灵蝶便如听懂了似的化作光点消散。
而此刻,东边的天际已然泛白。
于是直到二人上了岸,温绰也还是身着原先的打扮。
清晨的朝阳倾洒衣袍的银片上,少年银光闪闪,和温绰一比,他身旁的照野衣着朴素,整个人就显得黯淡了许多。
“他们中原人,平常就穿这种丑东西?”温绰瞧他身上套着的衣衫,头上还戴着个傻不愣登的布头帽子,终是忍不住皱眉。
太丑了,他都不想跟他走在一起。
整日就穿这种粗布麻衫,中原人果然都是些土包子。
照野明显感觉到了来自少主的嫌弃,叹了口气道:“少主,咱们走的急,这衣裳还是从库房偷来的,有的穿就不错了啊,一会儿您也赶紧换下来吧,不然到了人多的地方未免太惹人瞩目了些。”
“惹人瞩目又怎么样?本少主天生就长得如此,穿得光华夺目也是应当,凭什么要对他们遮遮掩?”
照野听闻点了点头,好像少主这样说也没有错。
少主可是苗疆寨里狼毒草一般的存在,只要他别跑去汉人群大喊着让人们参拜他这个苗疆少主,他就已经烧香拜祖了,还管他换不换衣服作甚。
清水江的南岸是苗疆溪谷,而北岸,则是中原人统治的大梁国边境的七城之一,金陵。
说着话,一主一仆顺着岸边已经走到了金陵城后的半山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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