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咕咕’声,卫清晏从鸽子脚上取下信件,看完内容,唇角微扬。
不论这些传言是时煜做的,还是旁的人趁机搅浑水,她都不后悔杀了吴玉初。
甘州挨着黄沙岭,八万北陵军入境,身为掌兵数万的节度使却毫无察觉,她如何会信他眼盲心瞎至此?
任由两万护国儿郎惨死,他非但没受牵连,反而升迁回京。
背后有着怎样的龌龊,卫清晏迟早会查明。
可,她等不了,那便先用吴玉初的血,以告慰两万亡灵。
至于那花魁,手上亦沾染了人命,被吴玉初的死牵连,亦是她应得。
卫清晏燃了火折子将信烧毁,提着包裹下了楼,这次做的是女子打扮。
……
“爷,属下查过,丁香为了争夺花魁,害过人命。”护卫惊蛰敲响了时煜的书房门。
时煜闻言,凛声道,“那便杀了。”
惊蛰想了想,迟疑道,“爷,宫里最近盯您盯得紧,您帮那姑娘,万一叫人查到您身上,岂不是又叫人拿了把柄……”
时煜横他一眼,“本王一个病秧子,能作甚?”
惊蛰一噎,再不敢多言。
倒是冬藏试探道,“王爷,您……是不是好了?”
王爷昨晚一人出去,还捆了个人回府,府中暗卫都不曾察觉,这是王爷从前才有的身手。
时煜提笔沾墨,在宣纸上写下大大的‘卿’字。
当日和尚的话犹言在耳,“若老衲能让她起死回生,需得你献出一团魂火,你可愿?”
人身上有三团魂火,分别在头顶和双肩。
缺失者,轻则病弱,重则痴傻。
他愿!
“痴儿。”和尚摇头,“人我先带走,你还有后悔的机会,若那日决定了便按我说的法子去做。
她若醒来,命算是你给的,你给她取个名,省得和尚费心。”
浮世万千,吾爱唯卿,朝朝暮暮皆念卿。
“时煜,你别打搅我练功,我将来要做守护江山,为大魏开疆拓土的常胜将军。”
脑子里是她被他气的跳脚,鲜活的模样,他道,“便唤常卿念吧。”
再沾墨,一个‘念’字跃然纸上。
字体苍劲有力,已是给了冬藏答复。
冬藏面露欢喜,便是脑子不如冬藏灵活的惊蛰,此时也明白过来,激动道,“王爷,真好了?可怎么突然就好了,那,那,那卫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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