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我也忘不了他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只兔子肯定是在等人。
我把车开到不远处停了下来,盯着他。
我想,只要被我盯上,他就插翅难飞了。
我心里有些得意,也有些紧张。
兔子果然是在等人,不一会儿,从大学校门里走出一个姑娘。姑娘上了兔子的车后,兔子就开动了车。我跟在他后面。兔子的车开得猛,像是在和谁飙车,又像是在炫耀他的车好,反正这小子肆无忌惮,杀了人还如此张狂,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紧紧地咬住他,这时才知道好车和普通车的区别,好几次差点被他甩掉。
兔子的红色宝马跑车停在了一个酒吧前面的马路边。
他和那个姑娘下了车,进了那个叫“野鸟”的酒吧。
那个晚上,我也不想去拉活了,准备等在这里。
我把车停在了对红色宝马跑车一目了然的地方,点燃了一根烟。我夹着香烟的手指微微颤抖,那是我手痒所致,每次想到要剥兔子的皮,我的手就出奇的痒,手指就会微微颤抖,这是童年养成的习惯,无法改变。
有人在敲车窗玻璃,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扭头看到一张卑劣的脸,脸上全是横肉。我心里咯噔一声,是不是兔子知道了我在跟踪他,找个狠角色来收拾我。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很快冷静下来。我降下车窗玻璃,说:“你干什么?”
满脸横肉的人竟然有点口吃:“停,停,停车费。”
妈的,原来是收停车费的,吓了老子一跳。
我没好气地说:“多少钱?”
他说:“十,十块钱,停,停,一,一个晚上。”
我说:“这么贵呀。”
他说:“嫌,嫌贵,就,就把,把车开走。”
小鬼难缠,他是吃定我了。我拿出一张十元的钞票,递给他。他给了我一张打印好的收据,然后就一摇一晃地走了,原来他是个瘸子。
我不知道兔子什么时候才能出来。
等待变得异常漫长和焦虑。
我想象着一只钻进洞穴的野兔,这只野兔会不会从另外一个洞口逃走,而我是不是成了故事里那个守株待兔的傻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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