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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夏天,我从纽约市警局被借调到某个不知名的政府单位。对方塞给我一本护照、机票跟旅费,要我到非洲某个小国的首都接受进一步指示。
我在当地某个熟人开的旅店住下,新老板给的进一步指示也很简单:每天h昏时到某地找擦鞋童擦皮鞋,离开时把身旁的皮箱带走,按照皮箱里面的指示行事。
於是我每天早上像护照相片那样刮好胡子,戴上眼镜,换上当地欧洲人常穿的短袖夏威夷衫、西装K和皮鞋,戴上草编的法国船夫帽後走出旅店,在市区到处闲逛,买买当地的土产,看当地的孩子在因为特地加高好多用几年,顺便让白人继续构不到的篮球架下斗牛,到欧洲人聚居地的咖啡厅喝上一杯咖啡,吃几块蛋糕跟泡芙,看看欧洲、美国的报纸跟杂志。或是到酒吧喝上几杯,听坐在角落或趴在吧台上的某个酒鬼嘟哝这里环境有多糟、治安有多差、工作有多麽困难、连老婆孩子都吓跑了之类的醉话。
等到太yAn快要消失在地平线时,我就慢慢走到专门招待外国观光客的饭店墙角旁,找一个鞋箱上贴着可口可乐标志,大概十岁左右的擦鞋童,然後坐在他面前应该是捡来的铁质摺椅上,把脚放上鞋箱。
在等擦鞋童把鞋擦好时,我会拿起摺椅旁皮质的办公皮箱,小心打开一条缝,里面通常塞满了成疉的美钞、英镑或当地货币,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会有张便条纸,写着一个地址,有时还会有一张名片、一枚奇怪的辅币或钥匙圈之类的。
便条纸最後通常写道:到那里花光里面的钱,玩得开心点。
我原本以为这句话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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