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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月下去,一会儿端着一个托盘上来,上面是一件簇新的瑞兽素纹箭袖衫,领口缀着一圈白色狐狸毛,一看就十分暖和。
她把衣裳抖落开,让陆钰站起来,比划一下,不大不小,刚刚好。
宁锦婳笑道:“上次看你在射箭,棉袍笨重又宽大,袖子长,行动多不便。母亲给你做了新衣裳,你拿去穿。”
抱月在一旁加了句,“小世子,这是主儿亲手做的呢!”
她把“亲手”这两个字咬得格外清晰。
宁锦婳自幼受宠,什么女工女红,统统没学过,就算当初嫁人,新嫁娘绣嫁衣,她也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几下,针都没摸热乎。
后来嫁给陆寒霄,新婚燕尔,如胶似漆之际,她倒动过心思,想为他绣一个荷包,结果第一天手指被戳了个稀烂。陆寒霄心疼她又舍不得责怪,便把京城最好的绣娘请到世子府,要什么就吩咐绣娘,不许她再动手。
时隔多年,宁锦婳为了陆钰,再次心甘情愿拿起针线。料子是好料子,但针脚却着实一般。她原本想再做一身,可她病了,接着宝儿也病了,接二连三,只得暂时搁置。
要不是事出突然,这件衣裳可能永远压在箱底,不见天日。
宁锦婳有些羞涩,“母亲不擅针线,钰儿不要嫌弃才好。”
陆钰没说好还是不好,只攥着手中的新衣,矜持地点了点头。
“儿子谢过母亲。”
宁锦婳暗自舒了一口气。
她这个大儿子性情内敛,高兴或者不高兴都不表露,她只能暗自观察他的神色,以此判断他的喜恶。如今见他眸色温和,眼尾稍微往下弯,宁锦婳便知,他心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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