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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那些东西美则美矣,越好看的越重。出门在外十分讲究,她满头乌发盘上去,再簪上漂亮的珠翠,一天下来累得脖子酸痛,这也是她生过陆钰后很少出门的原因之一。为人妇太难,远不如做姑娘时轻松。
思虑再三,宁锦婳还是穿上了轻便的骑装上路。
陆寒霄带她去了城郊的围场,此处环山,原为围猎所用。这时正值初秋,山里生灵凋敝,转悠半天只有几只野兔。
“嗖——”一道凌厉的箭矢飞来,正中灰兔的小腿,宁锦婳收起弓,拉着缰绳慢悠悠晃荡。
身后的陆寒霄适时道:“婳婳真厉害。”
宁锦婳:“……”
她觉得今天的陆寒霄像鬼上身,很不对劲儿。
她七八年没摸过弓箭了,初时准头不好,连着射偏好几次把猎物惊跑,陆寒霄跟在她身后补箭,矢无虚发,后来才慢慢找到准头,渐入佳境。
宁锦婳翻身下马取她今天的第一个猎物,嘴里嘟囔道:“只是一只野兔,有什么厉害的。”
陆寒霄一本正经,“此言差矣。”
“野兔虽小,胜在灵活。在林中打一只兔子比打熊、鹿之流艰难得多。小小兔子都能射中,等遇上体格大的猎物,岂不是手到擒来?”
占了长相的便宜,镇南王面容冷峻,脸上丝毫看不出谄媚拍马的痕迹,夸得宁锦婳有些飘飘然。
她哼笑一声,眉眼间神采飞舞,“今天给你烧兔肉吃。”
她在那只野兔面前蹲了许久,忽然一把把箭羽拔出来,兔子像一道闪电般猛窜出去,“别杀它——”宁锦婳高声拦下正欲动手的陆寒霄,正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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