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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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高三之殇 (第2/2页)
五常语文在四班几乎么有对手,连续三年学校的黑板报都是他写的,黑板报上的连环画也是他画的,他字写的漂亮,就经常帮孙侯写情书,孙侯这厮又看上别班的一个女生。
据孙侯形容,捏个小姑娘看到五常写的情书,当时都感动的哭得梨花带雨,芋头叶子滴露,泪眼迷离。
五常不信,在后面一个劲追他,说·你滚犊子吧。
五常的前座,是个微胖的姑娘,混熟之后,经常转头和五常窃窃私语,二人额头顶着额头,听起来像是在讨论课本的问题,实际上,只有五常知道,这姑娘似乎别有所图。
姑娘姓曹,一张圆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她长得极白,一张樱桃小嘴呈淡淡的红粉色,最喜欢朝五常脸上吹气。
扭过头,对着五常脸庞,嘟起了一双红唇:
噗˜˜˜˜,一口仙气扑面而来,感觉香香的,甜甜的,有一股糖炒栗子的特殊香气,五常就觉得轻飘飘的很受用。
小姑娘叫曹红伟,曹姓也是文登本地大姓,但分布的比较集中,基本上分布在文登南海一带,如今的文登南海,已经划成了南海新区,各种地产商人在南海建成了数不清的商品小区,和隔壁的乳山银滩一起,号称全国四大鬼城之一。
为什么叫鬼城,主要是如今的房子不好卖,配套设施也不完全,投资买房的傻子也少,各种烂尾四处可见。
曹红伟的老家就住在海边,礼拜天她也约五常去爬峰山,但她胆子小,不敢钻防空洞,五常就觉得这姑娘可以。
高三下半年一天下晚自习,她悄悄塞给五常一个笔记本,脸色略显羞涩:五常,你拿回宿舍自己看,明天还我。
五常把自己包在被窝里面,就着电筒打开了笔记本,笔记本的封皮乃是淡粉色,小姑娘最喜欢的颜色。
曹姑娘字迹娟秀,写的端庄秀丽,只看了几页,五常就知道了怎么回事,因为·里面写的全是关于他!
这是曹红伟的日记!一本关于爱的日记≈≈!
五常哪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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