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电影版。
本来方俊森的经纪公司是不同意的,因为他们觉得方俊森总拍青春题材,会令观众审美疲劳,也怕媒T会趁机抹黑他转型失败甚麽的。可方俊森得知导演是曹一帆後,便不顾公司反对,y是要接下这电影。
三年间的经历,不管是曹一帆还是方俊森,似乎都b想像中顺利。然而娱乐圈是个甚麽地方?一些人窜红得太快,便会招来另一些人眼红。
就在一个月前,《又》开机不到半个月,网上爆出了曹一帆和方俊森的丑闻。
初到首都时,曹一帆给林靖转了十万,算是断乾净了他们的关系。後来她又在离家乡最近的城市给父母租了套公寓,因为苏文杰的事传回家乡了,苏家人天天上门SaO扰,要曹父曹母叫曹一帆撤销诉讼。曹一帆不得不把父母迁走,也方便曹父去市医院覆诊。
这麽折腾下来,曹一帆的钱所剩不多,在首都,只租得起简陋、Y冷的地下室。可方俊森自然是不同意她住那种地方,毕竟是自己把她带过来的,也是自己有好感的姐姐。於是他提议两人先同住,把他家的一个房间以很便宜的价钱租给曹一帆。
曹一帆拗不过他,而自己又的确经济拮据,只好答应。因此两人算是同居过一段时间,但後来她赚到钱了,便搬走了。
这次的「丑闻」就是有人「爆料」他们同居,说他们关系不一般,指方俊森靠nV作家兼导演上位,没红之前是个「软饭王」,随文还附上几张偷拍照片,拍到方俊森进了曹一帆的家,彻夜不出,到天亮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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