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仅控告王峰庵抽枪,而且还控告他借孙殿英过境之机勒索迫击炮捐等犯罪事实,并说:‘我们都是村长,都交过此类捐税。’姓贺就是证着没有见。姓贺的当堂就被臭骂了一顿。”
“后来法警送来了判决书,多为不起诉。张玉园等所控抽枪,均被判为子虚,依法不予起诉。判决书上还写着‘如不服本判决,接到本书之日起,于十日内上诉最高法院。’于是大家商量上诉,声请再议。由徐澄富起稿,读了两遍,修改后即送高等法院。”
“民国二十一年年二月,张玉园接到‘准予再议’的通知,我和张玉园先到济南。褚敏斋、李克己、徐澄富等也先后赶到,看到的是‘准予褚敏斋等再议’这样几个字的批语,实际上只含褚思恕一人,其余人所告条款因无收据,均被高等法院批驳了。褚敏斋和褚思恕最后也由人调处和王峰庵说和了,百多人奔波三年多的官司,就这样不了了之。”
纪十化:“这件事你们付出的代价太大,收获甚少,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
孙武仁道:“是这个情形,不过有一样,这几年诉讼有一个直接结果,那就是王峰庵父子威风扫地,在当地再也不敢为所欲为了。”
纪十化:“由此事足见你办事与寻常人果然不是一般,看准的事决不放手,坚持到底。有恒心有毅力……,那‘诈财揽讼’又是怎么一回事?”
孙武仁沉吟了一下方道:“说两个事。第一个,民国二十一年春,峄县警备队队长张人焕,带百多人到运南剿匪,曾住丁庙村秦多智家,嫌秦家招待不周,便严型拷打土匪刘憨三,并暗示他咬定在秦家住过。这样张人焕把秦多智的长子秦茂彬捕走。县长开庭,罪名是窝匪。但是既不判也不放的搁置了起来。”
“第二件事,也是这年春天,王峰庵的儿子王古君当了峄县六区区长。此时乡公所李金山在一个旅店里查到有人用车带了四百多斤烟土和两支步枪,然后送往涧头区公所,区公所将二百斤烟土和车夫押送峄县县政府,其余的烟土和枪支被区长王古君私自留下。我个人到山东省政府,以匿枪吞烟罪告了王古君一状。不久贴出批语:‘峄县孙承贝控告区长王古君匿枪吞烟一案,如果属实,实属憨不畏法,令该县查明具复,再行核办,此批。’”
“接着县长令四区区长汤干卿调查,查的结果是‘查孙承贝控告区长王古君匿枪吞烟一案无实据。’后峄县县长刘国斌调省,张裕良接任,农会负责人王子清告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