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北京这座繁华都市的。五年前毕业后,我顺利考入阳城的银行系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在当地也算中等偏上水平。
毕业仅仅两年后,我便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三年后又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友。与那些在北京漂泊的同学们相比,我无疑成为了他们羡慕的对象。
当生活一帆风顺时,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感谢上天的恩赐。
如果不是一年前枚歆的溺水身亡,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痛苦。这让我想起了年轻的乔达摩·悉达多王子,他一直受到眷顾和保护,认为幸福就是平常的事情。
现在是12点零五分,我洗漱完毕,刮掉了胡须,把刘海梳到右边,用发胶固定住,露出了光滑的额头。我的头发已经长到可以遮住耳朵,自从三个月前剪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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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看到了‘我’ (第2/2页)
我穿上了那件在枚歆去世后的第二个月购买的黑色西装,配上一条红色格子领带,打上一个漂亮的结。这件西装自买回来后从未穿过,当时买下它是因为枚歆说:“如果你穿上这套衣服,一定会很帅。”
收拾整齐后,我锁好了门。单元楼外阳光明媚,我戴上了一副棕色的太阳镜,世界的色彩终于恢复了正常。
13:15,返回阳城的大巴车开动了,发动机发出低沉的轰鸣,车身微微颤动着,缓缓驶出了汽车站。就在大巴车启动的那一刻,我透过车窗,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另一个我,一个正常的我。
“他”就站在车站的人群里,静静地凝视着大巴车离去的方向。“他”的眼神交汇到我的目光时,仿佛时间都凝固了片刻。我确定“他”看见了我,因为当我与“他”对视的时候,“他”突然低下头去,似乎有些慌乱。
我绝对没有看错,虽然“他”看起来比我精神一些,但“他”身上那件Nike的红色卫衣,正是我前两天穿过的那件。如今它正躺在那堆未洗的脏衣服里。当我注意到“他”手中牵着的那个女孩时,我不禁苦笑起来。
原来,这只是一场幻觉。这个女孩竟然是枚歆,我心中暗自感叹。或许是因为对她的思念太深,才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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