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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招募乡村的二流子或者消息灵通的代理人,大肆在各个村庄当中宣扬某某贷款公司的慷慨借款,不管是拉人头还是哄骗的方式,让农民们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上规定的利息大多数只有56厘,但是,因为农民大多数不识字,所以他们往往注意不到各种折算、手续费和罚款等等条款,他们签下这笔债务只是为了度过某一次生产危机,但是却最后往往背下怎么还也还不完的债,一旦破产就不得不把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土地,又转卖给公司。
依靠着聚敛起来的巨额财富,他们能够收买公证人、律师和执达吏,构建一个庞大的利益关系网,密不透风地让债务人窒息,直到倾家荡产为止。
而这些手段,以这个年代的眼光,大多数是合法的,或者至少不违法——19世纪的法律,还不足以把借贷关系规定得那么精细,对各种合同花招更是缺乏管控能力。
法律是现实的折射,而且不可避免地具有滞后性。也就是说,无论法律怎么样逐步完善,总是有人能够从律法条文当中找到漏洞,并且利用这些漏洞为自己牟利。
这种斗争绝不仅仅停留在某个山村当中,它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
总之,依靠着种种“经营手段”,苏德利和戈贝坦两个人都已经成为了大地主,手里有着不逊色于那些贵族老爷的庄园,他们还有着农民拿来抵债的鲜花、蜂蜜、木材、纺织品和葡萄酒,还有着几百万法郎的资本。在巴黎的上流圈子来说可能根本不算什么,但是这已经足够他们在本地当个无法无天的土霸王了。
他们如此有效而且无情的致富手段,足以让人瞠目结舌,但更让人惊讶的是,他们庄园中那些房子和磨坊,还有田产和葡萄园的收割,其实都是农民们半义务劳动所建成的,根本就没花几个钱。
这倒也不出奇,农民们从生到死都是在劳作,所以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劳动本身的价值,一想到为这些“老爷”干活,就可以延期偿付应付的利息(仅仅只是这些),他们更是心甘情愿。这是真正的苦役,但农民出了苦力还自以为什么都没付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亲自从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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