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种菜钓鱼呢。
剧情记得不多,最具性价比、卖得最赚的料理食谱和魔药配方倒是记得不少。
叶芝轻轻叹了口气,无意间,瞥见豪华车厢内摆放着的铜镜。
镜中,少年约莫十四岁,斜碎的头发覆在额头,碧色眼睛里含着深邃的微光,穿着刺绣束腰长袍,华丽不失尊贵,好似古典油画般气质高雅。
叶芝淡定地正了正衣领。
事已至此,只能靠脸吃饭了。
“少爷,我们这趟去晨霜岭上任,大概需要七天光景,这路上只能委屈您在村子或者野外过夜了。”
马车外传来管家弗卡斯的声音,依照残留的记忆,这位管家忠心耿耿,是一同远行的旅伴。
叶芝默默想着,回忆此行目的…原身与自己同名,老爹是金狮王国辖下一名伯爵,出身自小有名气的伯朗第家族,临死前将封地都分封给了家中嫡子。
作为家中幼子,自己同样获得一块封地,不过是块又小又偏的男爵领,远在行省边陲,是块鸟不拉屎的荒蛮之地。
更令人绝望的是,晨霜岭再往北一点就是冰天雪地的北境,半兽人、魔兽、部落游民乃至海寇常年来这儿打秋风,可谓群星闪耀之时。
这不是去当贵族,分明是去拓荒。
凉透了,头盖骨被当碗使了也没人知道。
叶芝有些唏嘘,转念想到脑子的各种魔药配方,心态逐渐平衡。
也罢。
再烂的地也是地,咱的血脉里最不缺的就是种地基因。
实在缺钱,靠卖配方都能打开一条商业之路。
而按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只需要我攀科技,脱贫致富简直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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