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人追究,有的关几天就会被上面施压放走。”
雷斯垂德低声抱怨,也在提醒莫伦世道的不公平。万一后续沃尔的定罪很轻,她也别太钻牛角尖,怨愤也没用。
“谢谢,我明白。”
莫伦早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埋怨,还不如想一想对策。
“做我们能做的。搜查乔纳森的租屋,也别放过沃尔企图逃跑时携带的随身物品。人证已死,就尽可能地找出实物证据。”
莫伦问:“据您所知,现在上交结案报告时,有没有将指纹痕迹纳入定罪的证据?”
“指纹?”
雷斯垂德摇头,“我只听说过法国佬想在巴黎警局搞一套新玩意,记录嫌疑人的高矮胖瘦、面部特点、身体特征等,用人体测量的方法建立新的档案库。”
这里面不包括记录指纹。
他又说:“今年,意大利的龙勃罗梭发表了一篇文章。我记不清具体题目,大概是说他对几百个人进行了人体测量,提出了一个假说,具备某些生理特征的人是天生犯罪者。
这个观点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不管是反对或者支持,都把测量人体数据与破案联系到了一起,苏格兰场也开始记录相关数据。”①
但里面也没提到指纹相关内容。
雷斯垂德:“我没听说欧洲哪国的侦查与指纹有关。您提到它,是什么意思?”
莫伦从雷斯垂德的三言两语,初步了解欧洲刑事侦查的现状。
黎明将至,黑暗未散。随着科学理论的革新,各种司法判定标准在逐渐发生改变,但仍在摸索起步阶段。
相对健全的刑事侦缉步骤与司法鉴定体系,不是一两天、一两个月、一两年可以建成,至少要一二十年。
换句话说,一件证据在客观意义上具备科学真实性,但它超出了时代的认知,法庭很难立即认定它的合法性。
以指纹为例,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通过它能推定凶手是谁。
这是后世达成共识的普遍认知,但站在1872年的时间点,它在欧洲罕为人知。
“我听说东方采用指纹判断一个人的身份,因为每个人的指纹都具有独特性。”
莫伦告诉雷斯垂德早几百年前的重洋之外,指印因为它的唯一性被用于各种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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