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国内有效,在国际上也同样有效。美国试图将其反民主的商业统治形式强加于任何可能的地方。当然,我确实认识到,出于各种原因,资产阶级民主、形式民主和自由民主等表达经常被用来表述这种形式的财阀统治。同样值得强调的是,财阀统治下某些形式的民主权利的存在,是劳动人民的重大胜利,其重要性无论如何也不应被贬低。我们最终需要的是一种辩证的评估,它能解释治理模式的复杂性,其中包括美国寡头对国家的控制和人民通过阶级斗争赢得的重要权利。
美国制宪人:我们从不承认是民主政体,共和是我们的,民主才是你们的。
有不少人以为,民主就是一切权利归于全民大众并由他们决定一切。但这其实是一种极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其结果将导致政府无法运转,国家陷入混乱。为防止这一局面发生,美国的立国先贤们苦思冥想所制定的宪法,找到了限制民主泛滥的方法——《美国宪法》只字不提民主;美国实行共和政体,坚决摒弃民主政体;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目的不是加强民主,而是为了限制立法会、议会至高无上的民主权利。政府实行总统负责制,总统有权搁置立法提案,有权解散国会,再怎么体现民意的立法,若没有与总统达成一致也无法通过。依照美国宪法,总统并非由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各州的“选举人团”间接选举。
美国《独立宣言》签名人拉什说:“民主是恶魔之罪,高喊民主的都是疯狗。”
亚当斯指出:“以往所有时代的经历表明,民主最不稳定、最波动、最短命。”“记住,民主从不久长。它很快就浪费、消耗和谋杀自己。以前从未有民主被自杀掉的”,“民主很快就会倒退到独裁。”
麦迪逊说:“民主是由一副由动乱和争斗组成的眼镜,从来与个人安全,或者财产权相左,通常在暴乱中短命。”
执笔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费雪道:“民主是包藏着毁灭其自身的燃烧物的火山,其必将喷发并造成毁灭。民主的已知倾向是将野心勃勃的号召和愚昧无知的信念当成自由来泛滥。”
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版图小、人口少的州仍可获得相当数量的选举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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