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贴在了城墙上。
朝中再一次调整了田赋,减少了十亩以下人家的田赋,提高了十亩以上的田赋,并且除却辽东,河北,河西走廊,其余各地但凡拥有百亩以上的勋贵人家一律加增田赋,加增到了五成。
这份政令不影响河北与辽东,在辽东,河北…谁家没有个几百上千亩田。
这也是第一次,田赋按照地区调整。
各地的田赋不再是一棒打死,而是第一次按照田产多寡开始收缴,准确的来说这不是田赋,而是一种精确到各家各户的资产赋税。
从此就再也没有以人口为主的田赋,你是不是隐户无所谓,勋贵人家也不敢兼并你的田地。
田赋不按照家中人口来分,与各家有几口人无关,只与田地多少有关。
换言之,大唐的大户人家越多,皇帝收纳的田赋也就越多,甚至田地得到更密集的均分之后,如今的皇帝可以不收田赋了,只收粮食买卖的市税了。
如果一户人家拥有一百亩田地,就需要拿出一半的粮食来上缴田赋。
这种夸张至极的调度,一时间在长安城引起了轩然。
皇帝是想让当年兼并土地的人家,将田地重新吐出来。
生产是一笔很复杂的账,如果雇佣的人手不足以覆盖粮食带来的收益,不如将地荒着不种,宁可不种也不亏钱。
这是大户人家在季节好时,都会选择的方式。
当遇到灾难,大户人家在用粮食换田地。
长安城内,已有小户人家与大户人家开始争执,贫农永远是大多数,皇帝也站在这大多数的一方。
谁掌握了资源分配就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当资源开始固定,并且无法动摇时,当田地的分配到了瓶颈,并且皇帝无法通过再分配的手段,再均分资源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