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那么,这个主动报案的安德雷斯,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啊。
如果真的是这样。
岂不是说,自己以后破案,可以通过执念,就获得重要线索,甚至直接锁定凶手?
想到这里。
布莱恩点燃了一根香烟,眼睛微咪。
他前面在看资料的时候,特意将安德雷斯家的住址,记了下来。
如果安德雷斯是凶手。
为了获得尸骸的馈赠。
那么自己就必须先警探局一步动手。
洛杉矶虽然有死刑,但偏向形式主义。
一旦安德雷斯被警探局的警探抓捕归案。
这个执念,自己很难再有机会完成。
抽完一根烟。
布莱恩学着大伯的习惯,用手指捻灭香烟,然后将烟头放进口袋,重新启动汽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
世界上有完美的犯罪吗?
布莱恩不知道。
但两年多的法医局工作经历,超过上千具尸体的解剖。
布莱恩可以做到,连捅一个人十八刀,对方却只能鉴定出轻伤的效果,也知晓怎么做,才不会在现场留下可以让警探锁定他身份的痕迹。
尸检工作。
他的业务能力,可能一般。
但如果他想犯罪。
抱歉。
耳闻目染两年多、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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