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早晨,邮递员送来了家里订阅的报纸,还有一封信。
信件是定期邮寄的,每个月都会有,来自于苏外事馆。
写信的人多是莎拉波娃,外事馆秘书,信中多有关心李姝的成长状况,但李学武从未给她回过信。
顾宁就更甭指望给他们写回信了,连去往金陵的信要不是丈母娘打电话骂人她都不会写。
每个月随信寄来的还有20卢布外币,是当初周干城与他们商定的抚养费,给李姝的。
去年在四合院住的时候,负责此事的莎拉波娃还来看望过孩子。
见到李姝在李家生活的很好,被照顾的很是妥当,便没有再来过,只是以信件的形式访问。
20卢布的购买力在这个时候是惊人的,尤其周干城还为李学武办理了友谊商店的通行证。
可这本证件被李学武收在了李姝的小箱子里,跟当初抱她回来时用的小被子和她亲母亲的笔记本收在了一起,一次都没用过。
每个月的抚养费20卢布也被收在了其中,信封拆开阅览信件后,会原封不动地收进箱子里。
李家不缺少李姝的抚养费,更认定了李姝是李家的人,是被李顺登记在族谱上的长孙女。
养育她的所有费用皆由李学武来承担,这是他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用不着别人帮忙。
但是,李学武不能剥夺李姝了解自己身世的权利,更不会限制她寻找过去,了解过去的权利。
这些钱是属于李姝的,去商店的证件也是属于李姝的,包括这些信件,都是李姝了解过去的一份见证和时间凭证。
李学武不知道要在什么时候告知闺女她的身世,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对未来的选择。
这些都有待于在未来交由李姝自己决定,寻找亲人也好,寻求身世也罢,李学武都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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