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启元年四月初一,权倾一时的沈太傅沈川因结党营私、僭越礼制等十七条罪状,被判处死刑,秋后问斩,并抄没家产;吏部侍郎沈逸陷害忠良、贪赃纳贿,赐毒酒;沈氏一族男丁流放至琼州,终生不得返回原籍,三代内不得为官,女子与哥儿充入教坊司。一时间,沈府上下,呼天抢地……
宫翊珣信守诺言,派陆诚将沈宁的母亲和妹妹救了出来,改名换姓安置在京城的一套小宅院里,教坊司那边则是直接记录二人自尽而亡。她们不知沈宁的遭遇,只以为皇上是顾念沈宁伴读时的旧情,不禁感激涕零。
沈宁除了一位同母的妹妹,还有同父异母的一位兄长、两位姐姐、一个弟弟。兄长为男子,和两个姐姐是沈川的元配所生,弟弟是个哥儿,为沈川的爱妾吴氏所生。沈宁的这位嫡长兄便是沈逸,字少卓,比沈宁大了十二岁。
先帝以沈川为刀,制衡世家氏族。康顺五年,沈川任尚书令,即俗称的丞相,为三相之首;康顺八年,沈川加封太傅,权倾朝野。作为沈川的长子,沈逸奸猾机辩,博闻强记,通晓时务,熟悉国典,颇会揣摩他人心思,多次获得先帝的嘉许,十八岁升任太长寺少卿,二十三岁升任吏部侍郎。
与清冷正直的沈宁不同,沈川一朝得势,沈逸便仗势欺人,飞扬跋扈,利用各种手段大肆搜刮钱财。沈川所贪,大半都由沈逸经手,京城内外流传着“大丞相、小丞相”的说法,“小丞相”便是指沈逸。此外,这沈逸沉湎声色,男女不忌,妻妾成群,聚狎客,拥艳姬,恒舞酣歌,却又能够不耽误公事,能任繁剧之才,倒是令人称奇。
这样一个“奸臣二代”,处死自然是应该的。不过,沈逸继承了父母的好相貌,生得面如冠玉,姿容俊美,比之沈宁,还要更胜一筹,宫翊珣便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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