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论会开到这里,可鲁斯忍不住停了一下,思考天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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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昨天去看的时候,验屍的叔叔说那个年轻nV孩Si了几天了?
「1天.我特别去问过了。他们说确切时间应该就是我们发现的前一个晚上。」
可是那个nV孩身上的打扮就是出来遛狗的不是吗?所以如果不是出来遛狗的又不会那麽穿。而没有狗是不能遛狗的。
他很认真的打出了他的疑惑,然後被耻笑了。
「那群穿制服的呆子根本找不到他们之间的关联X对吗?真的关联X。我是说砍手跟挖眼睛算什麽特徵?他们有没被拿去收藏。就算要吓唬大众也实在太粗糙了。这里可是l敦,历经开膛手杰克时代的後裔,像他这种还把屍T藏在不起眼的小公寓的做法根本下不到任何人。」
说的也是。与其切下手指等让民众报警再由警方找到屍T,那把屍T弃置在路上的冲击当然b较大。现在的报纸可不会刊出屍T的照片不是吗?
哈德洛太太去了一趟院子里。「噢,约翰,你为了把狗的屍T藏在垃圾桶里把我的垃圾翻的到处都是。你早点跟我说,我可以让你放在地下室啊。那里b较冷屍T也b较不会烂掉。」当了侦探3年多的房东之後,对屍T也会b较冷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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