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远哲带沉新玥去二楼露台欣赏夜景,顺道培养培养感情。
“刚才餐前不好意思,忘了忌讳。不过你腿看着不像有问题的样子,刚刚上楼,窄梯走得比我还顺,可真有把我给惊到。”
“哦?是吗?”男人背倚着围栏,原本目色失焦地望着室内,听她说完,忽而偏过头,轻瞥了记她裙下外露的小腿,以及脚踝:“可能是你的鞋,不太方便。”
那是双中跟的玛丽珍,穿来配衣服用的。
到民国洋房里吃饭,沉新玥按照试想,特意穿了件及膝的旗袍,打扮贴着二三十年代海派的风格走,端庄保守,是种浮于表面的优雅,看不出太多她这个年纪的人,本该有的朝气和活力。
“这么一说,好像是的。嗯……旗袍也迈不开腿,走起路来……是会局促许多。”
说到这里,女孩拉扯大衣,想尽量让它遮掩住内裙,以防宋远哲顺着话头细看,会觉得自己矫揉。
但实际宋远哲对她,并没有什么探究的兴趣,听完只稍稍低头,将西装的下扣解开,系回,再解开,再系回……循环往复。
这是他想罗生生时的刻板动作。
想如果边上站得是她,今晚大概也不会过得像现在这样寡味。
“吃饭时候,我哥说你在使馆工作过,是哪个国家?”
他沉静片刻,另开话题,假装起了对沉新玥的关切。
“贝宁,非洲的小国,也是说法语的,你听说过吗?”
宋远哲摇头。
“我对非洲没什么概念。”
“是个很穷的小国,我前男友是我同学,他从外交学院毕业以后,被外派到那里做了秘书。我当时头脑一热,怕异地恋不牢靠,就托外公关系,申请去当了阵随员。”
“后来呢?”
“太苦了,没水没电,烧菜没油。随员还三天两头要跑隔壁尼日利亚,去问驻派“大国”的同事讨接济,又累又没尊严。我前男友是编内的,为了升职能忍能熬,但我受不了……我学法语是为享受生活,而不是为来解放非洲的。大家各自追求不同,后来续期时间到,他留我走,就彻底分手了。”
“我前女友是个摄影师,工作原因,也常会跑贫民窟这类地方。”
沉新玥闻他没有追问细节,反而把话题引到了前女友身上,谈及对方时,嘴角翘有微弧,恰好还被自己撞进眼里,心情瞬间就变得吃味了起来。
“那你会陪她去贫民窟吗?”
“不会,我不爱吃苦。”
“哦……嘁!”女孩掩鼻,情绪随他峰回路转,不禁漏出声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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